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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3-22
                                                                                   信息披露文件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现场会议于 2014 年 3 月
21 日在东百大厦 18 楼会议室如期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九人。本次会议由
董事朱红志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选举朱红志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魏立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副董事长,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确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的议案》
      同意选举以下各专业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相同。
序号      专业委员会名称       召集人           专业委员会成员                表决结果
                                            朱红志、魏立平、龙俊、
  1      战略委员会            朱红志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宋克均、刘夷
  2      提名委员会            洪   波      洪波、陈珠明、宋克均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薪酬与考核委员
  3                            陈珠明       陈珠明、顾琍琍、刘夷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
  4      审计委员会            顾琍琍       顾琍琍、洪波、朱红志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魏立平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同意聘任宋克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李鹏先生、刘夷先生为公司副总
裁,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刘夷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李京宁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
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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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有关高级管
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任职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聘任的高管人员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要求,程序合法;
    2、本次聘任的高管人员的资质和能力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情形。
    鉴于上述聘任高管人员聘任程序合法,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同意聘任魏立平先
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宋克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李鹏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刘夷先生为公司
董事会秘书、副总裁;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相同。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3 月 21 日
附:个人简历
    朱红志: 女,44 岁,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中信银行福州分行资金资本市场部总经理、金融同
业部总经理,现任福建中联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朱红志女士不属于公司关联人,未
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魏立平,男,51 岁,博士。历任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裁,福建东方百
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东百元洪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董事长。魏立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宋克均,男,50 岁,本科学历,审计师。历任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原福建昌源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代理董秘;福建中联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管理中心总经理;福建东百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审计总监。宋克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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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鹏,男,现年 49 岁,本科学历,硕士学位。历任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
李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刘夷,男,36 岁,大专学历,在读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管理部经理、财务管理部经理、业务管理部经理;福建中联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福
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刘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李京宁,女,现年 40 岁,本科学历,法学硕士学位。现任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经理、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李京宁女士不属于公司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
门的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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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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