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于 2014 年 3 月 21 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前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 2014 年 3 月 15 日以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的 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曾泰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 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及贸易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拟在未来的一 年期间内(自银行方面核准公司授信额度之日起计算),向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申请不超过 8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 度。公司以自有资产、存单、保腾受益权为以上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0 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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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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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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