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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6-03-10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3、公司股票、可转债停、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4、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3月9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3月7日—2006年3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即2006年3月7日—3月9日的股票交易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3月7日的上午9:30-2006年3月9日下午15:00中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海化集团海洋宾馆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景孟先生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代理人)共3135名,代表股份584,196,3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9.3953%。其中流通股股东(代理人)共3134名,代表股份136,664,802股,占公司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的47.4081%,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8.573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52名,代表股份448,807,9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0.9953%。其中,非流通股股东(代理人)1名,代表股份447,531,5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82%;流通股股东(代理人)共51名,代表股份1,276,492股,占公司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4428%,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735%。其中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的流通股股东196名,代表股份868,820股,占公司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3014%。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3083名,代表股份135,388,310股,占公司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的46.9652%,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8.3999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相关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了《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全文见公司2006年2月16日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五、会议表决结果
    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全体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571,975,352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81%;反对票12,161,266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17%;弃权票59,691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2%。
    2、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124,443,845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流通股股份总数的91.0577%;反对票12,161,266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流通股股份总数的8.8986%;弃权票59,691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04368%。
    3、表决结果:通过。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经全体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全体参会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前十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持股和表决情况
 序号                       名称                        所持股数(股)   表决结果
  1     中国工商银行-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7,211,002    同意
  2     银丰证券投资基金                                      6,555,240    同意
  3     全国社保基金二零二组合                                6,179,976    同意
  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5,800,000
                                                                           同意
        -005L-FH002深
  5     中信银行-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080,118    同意
  6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4,509,802    同意
  7     中国工商银行-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            3,342,298    同意
  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          3,189,764    同意
        基金
  9     全国社保基金二零五组合                                2,580,020    同意
 10     杨济中                                                2,219,555    同意
    六、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的全过程由德衡律师事务所房立棠、曹钧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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