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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3-21
  证券代码 601857 证券简称 中国石油         公告编号 临 2014-00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4 年 2 月 26 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
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4 年 3 月 19 日至 20 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
的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 11 人,实际到会 9 人。刘鸿儒先生和崔俊
慧先生因故不能到会,已分别书面授权委托陈志武先生、李勇武先生
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周吉平先生主持。部分监
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进行讨论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 201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同意按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十二个月的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净利润 45%扣除已派发的 2013 年中期股息后的余额,派发 2013
年度末期股息合计人民币 288.35 亿元。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
股本 183,020,977,818 股为基数计算,应向全体股东派发每股人民币
0.15755 元(含适用税项)之末期股息。拟派发的末期股息须经股东
于 2014 年 5 月 22 日举行的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末期股
息派发予 2014 年 6 月 4 日收市后登记在本公司股东名册的所有股东。
公司将于 2014 年 5 月 30 日至 2014 年 6 月 4 日(包括首尾两日)暂
停办理 H 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A 股股东的具体派发方式及其有关事项将由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商后另行公告,敬请 A 股股东留意。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含董事会报告);
   五、审议通过总裁 2013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及 2014 年度业绩合同
制订情况的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 2014 年中
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发行公司股票一般授
权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
情况在有关期间决定发行及处理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及
发行的条款及条件,并且拟发行的内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数量分
别不超过该类已发行在外股份的百分之二十(“股票发行一般授权”);
在发行内资股时,如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规之规定,即使获得股票发
行一般授权仍需召开股东大会,则公司仍需依照相关规定取得股东大
会的批准。
   八、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工作报告;
   九、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所有议案的同意票数均为 11 票,无反对票或弃
权票。
    拟将上述第二、三、四、六、七项议案中的相关事宜提交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发出的股东大
会通知及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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