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期间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亦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公司将于近期刊登《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3、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3月8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3月6日(星期一)至2006年3月8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3月6日-2006年3月8日交易日的每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3月6日9:30-2006年3月8日15:00中的任意时间。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的时间为:自2006年2月28日至2006年3月7日(每日9:00-11:30,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盐田区盐田港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
(三)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钦硕先生
(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35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38,741,14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1.47%。
(二)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20,000,00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90%。
(三)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表决、通过委托董事会方式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35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18,741,149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67.3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57%。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01,94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2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
2、通过委托董事会方式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358,629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3.8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9%。
3、通过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525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5,680,58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63.2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52%。
其中,即参加网络投票又通过委托董事会方式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的股份数5,200股。根据规定,以委托董事会投票表决为准。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保荐机构代表人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06 年2 月1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一)方案主要内容
1、方案要点:
作为盐田港股份的唯一非流通股股东,盐田港集团为获得其持股份的流通权而作出的对价安排为: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盐田港股份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盐田港集团所支付的2.5股盐田港股份股票和6.53元现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盐田港集团持有的非流通股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
作为盐田港股份的唯一非流通股股东,盐田港集团除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外,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1)盐田港集团将严格遵守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规定,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后十二个月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盐田港集团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票,如确需交易,将通过大宗交易、战略配售等方式进行;
(2)盐田港集团承诺: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盐田港集团公司将保持对盐田港股份的绝对控股地位(持股比例不低于总股本的51%);
(3)盐田港集团承诺:从2005年度起至2010年度止,将在期间每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盐田港股份的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非累计可分配利润)的50%的分红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4)盐田港集团承诺:一如既往地支持上市公司,在做大做强中,积极创造条件,迎接新一轮整合,确保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138,741,1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1.47%,其中,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为218,741,1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7.57%。
1、全体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1,125,971,759股,占参加表决股份总数的98.88%;
反对票12,618,868股,占参加表决股份总数的1.11%;
弃权票150,522股,占参加表决股份总数的0.01%。
2、非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920,000,000股,占参加表决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参加表决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0股,占参加表决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
3、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205,971,759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股份总数的94.16%;
反对票12,618,868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股份总数的5.77%;
弃权票150,522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07%。
4、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出席会议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表决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表决方式 表决情况
1 中国银行-嘉实服务增值
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30,986,247 网络投票 同意
2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9,294,878 网络投票 同意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
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8,216,303 网络投票 同意
4 中国银行-嘉实成长收益型证
券投资基金 6,787,500 网络投票 同意
5 中国农业银行-交银施罗德精
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5,955,608 网络投票 同意
6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稳健成长
证券投资基金 5,150,000 网络投票 同意
7 鸿阳证券投资基金 5,000,000 网络投票 同意
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 4,450,000 网络投票 同意
9 泰和证券投资基金 3,879,030 网络投票 同意
10 申银万国-花旗-UBS
LIMITED 3,683,822 网络投票 同意
五、律师见证情况
广东广深律师事务所余北群出席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广东广深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2、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