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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为中煤能源新疆天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3-19
A 股代码:600508          A 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 2014-004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为
           中煤能源新疆天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中煤能源新疆天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新增委托贷款 1.5 亿元,展期委托贷款 6 亿
      ●委托贷款期限:三年
      ●贷款利率:参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贷款利率执
行
      ●担保:新疆农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按其对天山
煤电公司的出资比例(49%)对委托贷款提供相应责任的保证担
保。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中煤能源新疆天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山煤电
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51%的股权,新疆农六
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农六师国资公
司”)持有 49%的股权。天山煤电公司负责所属 106 煤矿项目开发
建设。由于天山煤电公司 106 矿改扩建项目资金不足,2011 年 8
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为天山煤电公司提供不
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委托贷款。该项目目前进展顺利,但由于工程
实施过程中物价上涨、政策变化、设计变更等原因,项目概算增
加,预计调整后项目资金缺口 1.5 亿元。
    为保障天山煤电公司 106 矿改扩建项目顺利进行,拟由公司
为天山煤电公司在原有 6 亿元委托贷款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 1.5
亿元的委托贷款,贷款年利率参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
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限为三年,具体资金安排根据项目进展情
况实施。
    同时,公司提供给天山煤电公司的委托贷款自 2014 年 12 月
开始陆续到期,考虑到天山煤电公司目前仍不具备还款能力,公
司拟对 6 亿元委托贷款展期,展期时限为三年。
    该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4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审议通过
了《关于继续为中煤能源新疆天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
款的议案》,同意继续为天山煤电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天山煤电公司,注册地:呼图壁县,注册资本24000万元,最
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3年                    2014年2月
资产总计                       833,772,030.24             841,893,470.55
净资产                         191,598,516.42             189,906,524.02
                         2013年1-12月               2014年1-2月
营业收入                       0
净利润                         -11,585,543.43               -1,691,992.40
                   经审计                     未经审计
     三、担保方基本情况
     新疆农六师国资公司将按其对天山煤电公司的出资比例对
委托贷款提供相应责任的保证担保。截止 2013 年末,公司为天
山煤电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 5.20 亿元,农六师国资公司为其中
的 2.94 亿元委托贷款提供了保证担保。
     新疆农六师国资公司成立时间:2002 年 11 月 18 日;公司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新疆五家渠振兴路;法定代表人:
马波;注册资本:198128 万元;股权结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农业建设第六师 100%股权;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管理。
     四、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有利于保障控股子公司天山煤电公司所属 106 矿改扩建项
目的顺利进行。
     五、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
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天山煤电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 5.50
亿元,无逾期金额。
     2011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为中煤能源新疆鸿新煤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中煤能源新疆鸿新煤业有限公司提
供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委托贷款,公司所提供的委托贷款年利率
参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限为 3
年,具体资金安排根据苇子沟煤矿项目进展情况实施。截至本公
告日,公司为该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 3.25 亿元,无逾期金额。
    除上述委托贷款外,公司再无其他委托贷款。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3 月 1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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