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4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告所列公司与关联方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需提请
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的有关规定,现
对 2014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做如下预计:
一、本公告中的关联方是指:
1、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维集团),是本
公司的控股股东。
2、巢湖皖维金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泉实业),系皖
维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3、巢湖皖维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维物流),系皖维集
团的全资子公司。
4、内蒙古白雁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雁湖化工),
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蒙维科技有限公司的参股股东。
二、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是指:
1、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包装物、辅助材料、电石及接受
综合服务、运输服务、租赁铁路、租赁土地等;
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水、电、汽、PVA 及劳动保护用品等。
三、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 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万元;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按市场价格进行交易)
业务 2013 年预 2013 年实 2014 年预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类型 计发生额 际发生额 计发生数
采购包装袋等 1,500.00 460.35 800.00
支付综合服务费 303.27 303.27 303.27
皖维集团 支付铁路租赁费 32.00 32.00 32.00
支付土地租赁费 909.63 895.23 895.23
小 计 2,744.90 1,690.85 2,030.50
包装物 1,000.00 1,207.42 2,000.00
醋酸锌等材料 300.00 45.53 300.00
金泉实业
净水剂 100.00 51.55 100.00
采 药剂 10.00 0 0
购 小 计 1,410.00 1,304.50 2,400.00
业 采购粉煤灰等辅材 600.00 724.56 1,000.00
务 本部产品运输费 2,000.00 1,168.33 2,000.00
广维产品运输费 3,000.00 2,787.68 3,500.00
皖维物流 蒙维产品及原料运输费 8,000.00 3,985.62 6,000.00
花山产品运输费 300.00 218.49 400.00
机械运费 50.00 14.48 100.00
小计 13,950.00 8,899.16 13,000.00
白雁湖 本部采购的电石 1,000.00 60.40 500.00
化工 蒙维公司采购电石 3,500.00 4,696.01 5,000.00
小 计 4,500.00 4,756.05 5,500.00
采购业务合计 22,604.90 16,650.55 22,930.50
销 晥维集团 销售劳保、水电气、PVA 等 3000.00 796.50 3,000.00
售 金泉实业 销售水电汽、水泥、PVA 等 1000.00 958.70 1,500.00
业 销售劳保、辅助
皖维物流 100.00 39.96 100.00
务 材料等
销售业务合计 4,100.00 1,795.16 4,600.00
四、说明
1、2013 年度公司向关联方皖维集团支付土地租赁费预计为
909.63 万元,实际支付 895.23 万元。存在差额的原因是:报告期内,
关联方因投资建设需要,将 PVB 膜用树脂生产线建设在已出租给本公
司的证号为“巢国用(2008)字第 00343 号”地块上,占用面积 8700
平方米,经与本公司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公司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扣减该部分土地的租金及税费 14.4 万元/年,将原《土地使用
权租赁合同》第五条约定年租金和税费之和由 909.63 万元/年,调整
为 895.23 万元/年。
2、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业务中,预计向皖维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
金泉实业采购包装物合计 2500 万元,即向皖维集团采购 1500 万元,
向金泉实业采购 1000 万元。2013 年公司向皖维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
金泉实业实际采购包装物合计 1667.77 万元,其中向皖维集团采购
460.35 万元(较预计数减少 540 万),向金泉实业采购 1207.42 万元
(超出预计数 207 万元)。产生差额的原因是:2013 年皖维集团进行
业务调整,将部分包装物业务剥离至金泉实业经营,因此本公司在原
预计采购总数范围内将部分包装物采购业务由皖维集团转至金泉实
业。
3、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业务中,预计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蒙维科
技向白雁湖化工采购电石等原材料合计 4500 万元,即本公司向白雁
湖采购电石 1000 万元,蒙维科技向白雁湖化工采购白灰、兰炭 3500
万元。2013 年公司及蒙维科技实际向白雁湖化工采购原材料 4756.05
万元(超出预计数 256.05 万元),其中本公司向白雁湖化工采购 60.04
万元(较预计算减少 940 万元),蒙维科技向白雁湖化工采购 4696.05
万元(超出预计 1196 万元)。产生差额的原因是:①2013 年由于电
石市场价格变化,安徽本地的电石采购价低于白雁湖化工的电石市场
价,因此本公司暂停了对白雁湖化工的电石采购业务。②由于蒙维科
技 2013 年度实现了满负荷生产,其自身生产的电石不能满足需要,
蒙维科技向市场比质比价采购电石,白雁湖化工离蒙维科技较近,具
备运输便捷的优势且价格略低于市场价格。因此公司在原预计采购总
数范围内,减少了本部向白雁湖化工的采购,增加了蒙维科技向白雁
湖化工的采购。③公司及蒙维科技向白雁湖化工采购业务超出预计
256 万元,仅占该项预计数的 5.6%,未达到公司净资产的 0.5%,故
未对此项业务进行重新审议。
4、公司向皖维集团销售业务中包含了 2014 年新设立的安徽皖维
膜材料有限公司的相关业务。
五、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六届二次会议于 2014 年 3 月 14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与关联方 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福胜、
季学勇、高申宝、张正和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
易事项属正常经营性往来,交易定价按市场原则进行,2013 年度所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没有损害公司及其
股东的利益;2014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充分考虑了公司业务增长情况,
关联交易数额符合公司 2014 年度经营预算。同意公司将与关联方日
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告所涉及关联交易预
计事项尚未需提请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在
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