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六届二次会议,于 2014
年 3 月 14 日在公司东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
际到会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
以全体监事一致赞成的表决结果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1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如下审
核意见:
1、《201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3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他重要事项。
3、未发现参与 2013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
定的行为。
4、同意公司按时披露《2013 年年度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