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沪国资委产【2006】164号),原则同意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特此公告。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6日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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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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