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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3-14
                                       地址: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知音集团办公区 3 号楼
                                       邮编:430077 电话:027 86770549 传真:027 85424329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14)010038 号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鉴证了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特索道公司”)董事
会对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
    三特索道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制度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对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
出认定,并对上述认定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三特索道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
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
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
部控制系统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
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
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我们认为,三特索道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报告仅供三特索道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红青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彭燕
    中国             武汉                           2014 年 3 月 1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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