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本行”)第八届董事会有 8 位独立董
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刘雪樵。各位独
立董事均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职资格均已获得深圳银监局核准。
2013 年,本行 8 位独立董事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行章程的要
求,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维护本行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
一、忠实诚信履行职责
各位独立董事均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基本素质,具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保守本行秘密,从未在履职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未利用
董事地位谋取私利。所任职务与本行独立董事的任职不存在利益冲突,未直接或
者间接与本行业务发生关联关系。
二、恪守承诺,勤勉履职,出席相关重要会议
2013 年,各位独立董事持续了解和分析本行的运行情况,对本行事务做出
独立、专业、客观的判断,并通过合法渠道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独立董事在
本行工作的时间不少于 15 个工作日。
2013 年,董事会召开 9 次会议,共审议通过 57 项议案,并听取 18 项报告;
董事会 6 个专门委员会召开 18 次会议,审议议题 63 项。独立董事出席了所有应
出席会议,其中绝大多数为亲自出席。部分独立董事出席了 2012 年年度股东大
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 5 个专门委员会主席均由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在审计委
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 4 个专门委员会
中占多数。各位独立董事切实履行了相关专门委员会主席和委员职责。
据不完全统计,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期间提出意见或建议
213 项,在闭会期间提出意见或建议 14 项,全部得到采纳或回应。
三、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维护存款人和中小股东权益
各位独立董事与本行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在履职过程中,特别关注以下事项: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高级管理层成员的聘任和解聘;可
能造成本行重大损失的事项;可能损害存款人和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
作为独立董事,除履行董事的一般职责外,特别对有关重大事项和关联交易
发表独立意见,2013 年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4 项,包括:高级管理
人员聘任及薪酬、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聘请 201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职员责任保险、发行减记型合格次级债券、非公开发行
股票、董事会换届选举,等。所发表独立意见全部为同意,本行已作出公告。
在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听取管
理层关于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全面汇报,并进行实地考
察。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
中发现的问题,维护审计的独立性,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在定
期报告中,对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等发表了专项意见。
未对本行 2013 年度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同意《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 201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发表
独立意见,未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四、其他工作情况
独立董事积极与监管机构、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及
人力资源、财务企划、风险管理等部门)、外部审计师等沟通。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全体独立董事学习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商业
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学习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敏感期买卖股
票的相关要求,并严格执行。
根据董事会安排,2013 年 10 月,部分独立董事前往青岛分行进行调研,了
解经营管理、业务发展、风险控制等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
况和资料,充分掌握信息,并在青岛和威海进行了考察。
五、综述
2013 年,各位独立董事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积极主动、专业高效地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的判断和决策,为平安银行公司治理优化、
董事会建设和经营管理进步作出应有贡献。
2014 年 1 月 21 日,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平安银行第九届董事会由 17 名董事
组成,其中非执行董事 6 名,执行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7 名。股东大会选举卢迈、
刘南园、马林、储一昀、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4 年,平安银行独立董事将持续加强学习,进一步提升履职的专业水平,
继续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
益。
附件:2013 年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表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卢迈、刘南园、马林、储一昀、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
附件:2013 年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表
应参加
独立董事 亲自 委托 提出异 列席股东 专门委员会 出席专门委 其中亲自
董事会 缺席
姓名 出席 出席 议情况 大会次数 工作情况 员会次数 出席
次数
提名委员会主席,关联
卢迈 9 8 1 0 无 — 7 7
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
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
刘南园 9 9 0 0 无 1 6 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
段永宽 9 8 1 0 无 1 7 6
席,提名委员会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
夏冬林 9 6 3 0 无 — 8 7
席,审计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主席,薪酬
储一昀 9 9 0 0 无 — 8 8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马林 9 9 0 0 无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4 4
提名委员会委员,关联
陈瑛明 9 8 1 0 无 — 7 6
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风险
刘雪樵 9 9 0 0 无 — 6 6
管理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