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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3-04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随着公司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目前具有较为稳健的净现金流。为提高资金
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
险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5.8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1、资金来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作为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在具体投资
操作时应对公司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使用募
集资金。
    2、投资目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短期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
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3、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含5.8亿元),其中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
不超过5亿元,信托、券商等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理财产品不超过0.8亿元,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上述投资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投资品种: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包括国债、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发
行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等短期投资品种。不包含银行、信托公司等机构以股票、利率、
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二、审批程序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执行。
    公司进行投资理财行为,必须符合《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管理制
度中相关审批权限规定。
    公司设立理财小组,由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组成,公司财务部
负责具体理财操作事项,并向理财小组报告工作。具体经办人员在理财小组的领导下
和公司授权的资金使用范围内,进行具体操作。每笔理财必须由经办人员提交基本情
况报告、投资理财分析报告及预计收益情况分析报告,经理财小组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
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使
用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开展。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效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主要面临的风险有:
    (1)投资风险;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定《投资理财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
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
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
严控风险。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对
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就公司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
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不超过5亿元购买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运用不超过8,000万
元购买信托、券商等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
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
利影响,不涉及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
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涉及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
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不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理财后的十二
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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