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
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4年3月3日下午2:30在上海市宝庆
路21号公司5201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
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副
董事长严晓俭先生主持,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出席本次
股 东 大 会的 股东及 代 理 人共 17人, 所 持 有表 决权的 股 份 总数 为
114,109,1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087%。其中,参加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6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为113,931,7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223%;通
过 网 络 投票 表决的 股 东 共计 11人, 所 持 有表 决权的 股 份 总数 为
177,3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4%。没有股东委托独立
董事代为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
1.1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同意114,052,6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05% , 反 对 56,50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4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114,052,6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05% , 反 对 56,50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4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3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14,052,6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05% , 反 对 56,50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4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4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行权有效期、
可行权日、可行权期、标的股票的禁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114,052,6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05% , 反 对 56,50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4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5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表决结果:同意114,043,4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24% , 反 对 65,69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5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6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以及行权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114,043,4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24% , 反 对 65,69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5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7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114,052,6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05% , 反 对 56,50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4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8股票期权会计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114,052,6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05% , 反 对 56,50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4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9公司授予股票期权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114,052,6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05% , 反 对 56,50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4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0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114,052,6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05% , 反 对 56,50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4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1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如何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114,052,6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05% , 反 对 56,50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4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及其他重要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14,052,6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05% , 反 对 56,50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4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第二批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052,6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05% , 反 对 56,50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4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052,6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05% , 反 对 56,50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4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大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