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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3-0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
                 ShineWing                    No. 8, Chaoyangm en Beidaj ie,
                                              D o n g c h e n g D i s t r i c t , B e i j i n g , 传真: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 R. C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XYZH/2013JNA3023-2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数
控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专项说明》。
    华东数控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对华东数控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
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
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
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
基础。
    我们认为,华东数控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东数控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
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路 清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秀芹
                中国     北京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日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3]1152号”《关于核准威海华东数控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20,000,000元。根据公
司与主承销商、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签订的承销保荐协议,支付保荐费
15,000,000元,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305,00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4年2月21
日存入公司中信银行威海出口加工区支行开立的7363110182100005917人民币账
号。同时发生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692,153.92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保荐费用以
及本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4,307,846.0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出具XYZH/2013JNA3023-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向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计划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具体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拟以募集资金
序号      借款银行        贷款金额          到期日      年利率
                                                                     偿还金额
 1        农业银行       20,000,000        2013/02/25   7.20%       20,000,000
 2        工商银行       28,000,000        2013/030/1   6.60%       28,000,000
 3        中信银行       50,000,000        2013/03/16   7.20%       43,000,000
 4        交通银行       40,000,000        2013/03/24   6.05%       40,000,000
 5        农业银行       50,000,000        2013/05/20   7.20%       50,000,000
 6        浦发银行       30,000,000        2013/05/30   6.90%       30,000,000
 7        农业银行       27,000,000        2013/11/12   7.50%       27,000,000
 8        中国银行       30,000,000        2013/11/19   6.60%       30,000,000
 9        中国银行       30,000,000        2013/11/23   6.60%       30,000,000
 10       建设银行       22,000,000        2013/12/26   6.30%       22,000,000
            合计         327,000,000                               320,000,000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的预案》:在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时,本公司将对拟偿还单项或多项贷款的金额进
行调减。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公司实际偿还上述贷款进度不一致,本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偿还,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14 年 2 月 28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
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260,000,000 元,需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260,000,000 元,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实际募集
序                            承诺募集资                          自筹资金预
      借款银行    到期日                        资金净额确认                    需置换金额
号                            金投入金额                          先投入金额
                                                  的投入金额
 1    农业银行   2013/02/25   20,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2    工商银行   2013/03/01   28,000,000         28,000,000       28,000,000    28,000,000
 3    中信银行   2013/03/16   43,000,000         43,000,000       43,000,000    43,000,000
 4    交通银行   2013/03/24   40,000,000         40,000,000       40,000,000    40,000,000
 5    农业银行   2013/05/20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6    浦发银行   2013/05/30   30,000,000         30,000,000       30,000,000    30,000,000
 7    农业银行   2013/11/12   27,000,000         27,000,000       27,000,000    27,000,000
 8    建设银行   2013/12/26   22,000,000         22,000,000       22,000,000    22,000,000
         合计                 260,000,000        260,000,000      260,000,000   260,000,000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所披露的相关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截至 2014 年 2 月 28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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