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威海股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数控”或“公
司”)于2014年2月20日完成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20,000,000.00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4,307,846.08
元;上述资金于2014年2月21日到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XYZH/2013JNA3023-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管理。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用于偿还部分已到期的募集资金拟偿还银行
贷款的自筹资金 260,000,000.00 元。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中国国际金融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东数控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
荐机构,对华东数控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用于偿还部分已到期的募集资金拟
偿还银行贷款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
一、本次发行预案中披露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华东数控《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以下简称“发行预案”)第四章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中的披露,公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如下: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 A 股 5,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6.40 元/股,拟募集资金总
额不超过 32,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划全部用于偿还银行
贷款。
公司具体拟以募集资金偿还的银行贷款如下(以下均为公司本部贷款):
单位:万元
借款银行 贷款金额 到期日期 年利率 拟以募集资金偿还金额
工商银行 2,800 2013/03/01 6.60% 2,800
建设银行 2,200 2013/12/26 6.30% 2,200
借款银行 贷款金额 到期日期 年利率 拟以募集资金偿还金额
交通银行 4,000 2013/03/24 6.05% 4,000
农业银行 2,000 2013/02/25 7.20% 2,000
农业银行 5,000 2013/05/20 7.20% 5,000
农业银行 2,700 2013/11/12 7.50% 2,700
浦发银行 3,000 2013/05/30 6.90% 3,000
中国银行 3,000 2013/11/19 6.60% 3,000
中国银行 3,000 2013/11/23 6.60% 3,000
中信银行 5,000 2013/03/16 7.20% 4,300
合计 32,700 — — 32,000
在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时,本公司将对拟偿还单项或多项贷款的金额进行调减。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
位时间与公司实际偿还上述贷款进度不一致,本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偿还,待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二、本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14 年 2 月 2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
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260,000,000.00 元,需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260,000,000.00 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募
根据实际募集
序 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
借款银行 到期日 资金净额确认 需置换金额
号 投入金 投入金额
的投入金额
额
1 农业银行 2013/02/25 2,000 2,000 2,000 2,000
2 工商银行 2013/03/01 2,800 2,800 2,800 2,800
3 中信银行 2013/03/16 4,300 4,300 4,300 4,300
4 交通银行 2013/03/24 4,000 4,000 4,000 4,000
5 农业银行 2013/05/20 5,000 5,000 5,000 5,000
6 浦发银行 2013/05/30 3,000 3,000 3,000 3,000
7 农业银行 2013/11/12 2,700 2,700 2,700 2,700
8 建设银行 2013/12/26 2,200 2,200 2,200 2,200
合计 26,000 26,000 26,000 26,000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根据《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XYZH/2013JNA3023-2):“华
东数控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三、关于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之审批
程序
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60,000,000.00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 2014 年 3 月 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核查工作
中金公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相关人员沟通,了
解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偿还部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偿还之银行贷款的
情况,并查阅了相关交易合同和记账凭证,同时查阅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以及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针对本次置换发表的独
立意见,对公司本次置换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华东数控拟使用募集资金260,000,000.00元置换
前期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发行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用途,且预先投入金额
确定,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中金公司同意华东数控将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60,000,000.00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许 佳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章志皓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2014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