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有关协议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武汉长江
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
产权[2013]868 号),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
“武汉经发投”)及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武汉高
科”)分别所持本公司3579.2820万股、2088.9477万股股份变更为武
汉烽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烽火科技”)持有,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变更为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本公司已于2012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披露了《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或其摘
要。
2014年3月3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上述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经
全部完成。变更完成后,烽火科技持有5668.2297万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28.63%;武汉经发投持有2102.11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10.61%;武汉高科持有1226.8423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20%。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