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2-27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职责。2013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 5 次监事会会
议,列席参加了报告期内召开的 4 次股东大会,监事会注重对公司经营运作的规范性、董事
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报告期内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报
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13 年 3 月 5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南堤路 68
号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4 名(黄致峰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
委托李伟雄先生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 2012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3)《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4)《2013 年度高管激励预案》;
    5)《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公司与重庆一能燃具有限公司 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与中山市能创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2013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中山华帝取暖电器有限公司 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2013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南堤路 68
号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4 名(黄致峰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
委托何志敏女士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 2013 年一季度报告正文》和《公司 2013 年一季度报告全文》;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2013 年 5 月 6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南堤路 68 号
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2013 年 8 月 5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南堤路 68 号
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201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南堤路 68
号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列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 4 次股东大会,并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以及
所作决议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在此基础上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
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运作合法、合规,决策合理、有效,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授
权的各项权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经查验,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管理工作遵循了《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经核实,报告期内公司出售资产的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不存在造成公
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性往来,交易遵循了市场
定价原则,依法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审批程序,交易过程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实际
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
司已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内部
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基本符合公司治
理结构的有关要求,已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
制度,并得到了较有效的实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公司内部
控制体系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有关不合规事项整改效果较好。
    (七)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定期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 68 条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的内容与格式进行了专项
审核,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12 年度报告、2013 年度第一
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第二次会议、第三
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2 年度报告、2013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
度报告等定期报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 年 2 月 2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