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王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猴王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次监事会于2003年4月26日在宜昌市桃花岭饭店召开,应到监事7名,实到监事4名,授权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杨昌兰监事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经表决,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经表决,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0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三、经表决,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此决议尚需提交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经表决,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董事会就湖北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解释性说明事项的说明的提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湖北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解释性说明事项的说明是真实、完整的。 特此公告 猴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猴王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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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3-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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