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上市公司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55
号)以及北京证监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
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京证监发[2014]35 号)的相
关要求,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股东、关联方及上市公司历年所作承诺及其履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截
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所有承诺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
及履行》要求的承诺,也不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控股股东及本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如下:
承诺方 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 承诺 履行
类型 时间 期限 情况
中国航 解决 中航集团针对本公司与其所属的中国航空集团财 2010 长期 持 续
空集团 关联 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财务”)之间的 年 8 有效 承诺,
公司(以 交易 存贷款业务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月 12 正 常
下简称 (1)中航财务为依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 日 履 行
“中航 法》等相关法规依法设立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中
集团”) 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财务会计等相关制度,其
所有业务活动均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运作
情况良好,本公司在中航财务的相关存贷款业务
具有安全性。在后续运营过程中,中航财务将继
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
(2)鉴于本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
构等方面均独立于中航集团,中航集团将继续确
保本公司的独立性并充分尊重本公司的经营自主
权,由本公司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业务开展的实
际需要自主决策与中航财务间的存贷款业务,并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内部程
序,中航集团不对本公司的相关决策进行干预;
(3)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
在中航财务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中航集
团将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相应增加中
航财务的资本金,确保本公司在中航财务存款的
安全。
中航集 股份 中航集团于 2013 年 12 月 20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2013 2015 承 诺
团 限售 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 760,000 股 A 股股份(以 年 12 年 6 未 到
下简称“本轮首次增持”),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 月 21 月 19 期,正
份的 0.01%。中航集团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自 2013 日 日 常 履
年 12 月 20 日起算)以自身名义或通过一致行动 行中
人继续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
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2%(含本轮首
次增持已增持的股份)。中航集团承诺,在增持
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
本公司 解决 在本公司与中航财务于 2012 年 11 月 20 日签署的 2012 2015 承 诺
关联 《金融财务服务协议》框架之内,保证本公司(含 年 10 年 12 未 到
交易 控股子公司)在中航财务的存款每日余额上限低 月 17 月 31 期,正
于中航财务向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发放的贷 日 日 常 履
款(包括提供的其他信贷业务)每日余额上限, 行中
同时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中航财务的每个
会计年度的日均存款余额低于当年中航财务向本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实际发放的贷款(包括提
供的其他信贷业务)的日均余额。
除上述承诺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
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