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兴宜世纪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宜世纪”)向宁波银行北京分行 7000 万元的银
行贷款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此项议
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为兴宜世纪 7000 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
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并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无违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为兴宜世纪向宁波银行北京分行 7000 万元的
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本次对外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此项议案尚须获
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兴宜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 年
注册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清源路 9 号镇政府东配楼 206 室
注资资本: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孙建云
经营范围:主要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
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销售化肥、原粮、化工产品(不
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电子产品、机械设
备、电器设备、日用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兴宜世纪的资
产总额为 61,703.25 万元,负债 55,365.97 万元,所有者权益 6,337.29
万元;2012 年兴宜世纪实现营业收入 227,549.85 万元,净利润 666.96
万元。担保、抵押、诉讼情况:无对外担保、抵押、诉讼情况发生。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宁波银行北京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届
满之日,共一年。
4、担保金额:人民币 7000 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兴宜世纪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
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 号)的规定,且上述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
能力。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后,公司将与相关贷款银行签署担
保协议,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公司对上述银行贷款的偿还承担连带
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为兴宜世纪 7000 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是可行
的,该公司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自身能够偿还所借银行贷款。上述
担保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
537,57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7.49%,其中:对
外实际担保金额(含公司子公司相互担保的金额)为 79,800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99%;对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
457,778 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4.50%。无逾期担保
六、其他
本次担保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担保的审议、协议签署和其他
进展或变化情况。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七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