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事项:
(一)本次会议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本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20 日召开公司七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
其全资子公司北京兴宜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向宁波银行北京分行 7000
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四)会议时间:本次股东大会定于2014年3月14日上午10:00整
召开。
(五)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召开,现场投票方式
(六)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3月12日。凡是2014年3
月12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该等股东
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
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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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七)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5
区3号楼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七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
关决议公告均已在公司指定媒体刊载,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具备合
法性、完备性。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为:
(一)关于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北京兴宜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向宁
波银行北京分行 7000 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
网 2014 年 2 月 21 日公告 2014-007)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
2014 年 2 月 21 日公告 2014-009)。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2、登记时间:2014年3月12日交易结束后至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
(节假日除外)。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5区3号楼
702室或股东大会现场。
4、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
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股东持
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5区3号楼7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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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100070
电 话:010-63704082
传 真:010-63704177
电子信箱:zyj@hbyh.cn
联 系 人:张中美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一)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七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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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 (本股东单位)出席湖北宜化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表决权限(请在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1、具有全权表决权;
2、仅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提及议案的表决权;
3、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表决权。
(部分议案表决权必须另外单独说明,并附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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