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
定,作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
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股权收购关联交易的议案》
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股权收购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认为公司收购西藏天昶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57.32%的股权,操作过程规
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股权转让价格公允、合理,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
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
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二、对《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查,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
够更加公允地反映目前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
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议案》表示同意。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此页无正文,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 涛 陈建国 马 洁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四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