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20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0 号: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有关规
定,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计提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公司在 2013 年度财务检查中发现,公司工程项目财务人员(以下简称“当
事人”)存在资金违规使用行为,并涉嫌职务犯罪。随即,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公安机关侦查,目前初步查明:当事人将公司约 1,524 万余元项目工程款挪用。
该案件目前处于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当事人尚在追捕中,因此可能存在上述款项
无法及时全部追回的可能,造成公司的损失。(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28 日披
露的编号为临 2014-1 号临时公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规定,存在“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
经发生减值的迹象”,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资产
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目前公安机关查
明的基本事实,结合当事人的资产状况,按照谨慎性原则,决定对上述其他应收
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1,524 万元。
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约占公司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
例为40.6%。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 2013 年度净利润 1,524 万元,相应减
少公司 2013 年末所有者权益 1,524 万元。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
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后,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
见:“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
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
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目前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
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议案》表示同意。”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能更公允的反映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