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石化中原油气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2月16日以书面送达及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2006年2月23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13名董事全部参加了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认真审议,全体董事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聘任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面要约收购公司流通股的独立财务顾问。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中原油气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中国石化中原油气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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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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