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解除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4年 2月14日,公司接到第三大股东新疆利能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利能”)的通知,新疆利能质押给中原信托股份有限 公司525万股于2014年2月13日已解除质押,并于2014年2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2014年2月14日,新疆利能持有本公司2,40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5.83%;本次解除质押后其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1,875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4.56%。 特此公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2 月 15 日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解除股份质押的公告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14-02-15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