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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王全喜)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2-15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3 年度述职报告
                                    王全喜
各位股东及代表:
    作为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自任职以来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重要事项审
慎发表独立意见,努力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
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3 年度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因出差委托一次,
无缺席情况。针对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材料,
并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判断所需要的各类资料,主动了解公司日常经营和
运营情况,尽自己的专业能力,在了解、分析议案内容的基础上,做出自
己的独立判断。2013 年度,公司召开了两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全部
会议。
    2013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
议。
    2013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 通讯表决(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王全喜        6             1              4              1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应列席次数       现场列席(次)        缺席(次)
   王全喜          2                   2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13年1月25日,在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控股
股东山东海化集团向控股子公司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
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3年3月6日,在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上,本人对2012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与山东海化集团签订《相互提供产品及综合
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2012年度对外
担保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3 年 4 月 25 日,在董事会 2013 年第三次会议上,本人对核销
应收帐款坏帐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3 年 8 月 22 日,在董事会 2013 年第四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3 年 10 月 25 日,在董事会 201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上,本人对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3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到公司进行实地调查和了
解,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经常性
联系,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同时,主动关注报纸、网络等媒体对公司
的宣传和报道,能够及时知悉公司动态。
   四、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召集召开了提名委员会会议,就公司
增补董事的提名与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就拟增补人员的任职资格情况发表
了独立意见。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参与了对公司高管薪酬绩效考核
并审查其履职情况,以及高管薪酬方案的确定。
   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参与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的研究并提
出建议,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的重要事项,发表专门的意见,
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支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运用各自擅长的经济、财务、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就公
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发表明确意见,
及时并充分地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
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此在董
事会会议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2.了解并掌握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涉及到规范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
解,通过学习提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
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3.严格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推动公司积极开展投
资者关系管理活动,扩展公司自愿信息披露工作,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进一步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六、其他事项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13 年度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没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也没有单独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公司在各方面为本人履
行职责给予了大力支持并提供了必要条件,使自己能够忠实地行使法律、
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司和股东,尤
其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独立董事:王全喜
                                             2014 年 2 月 14 日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3 年度述职报告
                                    张 宏
各位股东及代表:
    作为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自任职以来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重要事项审
慎发表独立意见,努力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
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3 年度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因出差委托一次,
无缺席情况。针对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材料,
并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判断所需要的各类资料,主动了解公司日常经营和
运营情况,尽自己的专业能力,在了解、分析议案内容的基础上,做出自
己的独立判断。2013 年度,公司召开了两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全部
会议。
    2013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
议。
    2013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 通讯表决(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张宏          6             1              4              1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应列席次数       现场列席(次)        缺席(次)
    张宏           2                  2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13年1月25日,在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控股
股东山东海化集团向控股子公司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
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3年3月6日,在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上,本人对2012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与山东海化集团签订《相互提供产品及综合
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2012年度对外
担保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3 年 4 月 25 日,在董事会 2013 年第三次会议上,本人对核销
应收帐款坏帐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3 年 8 月 22 日,在董事会 2013 年第四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3 年 10 月 25 日,在董事会 201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上,本人
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3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到公司进行了实地调查和
了解,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经常
性联系,随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同时,主动关注报纸、网络等媒体
对公司的宣传和报道,能够及时知悉公司动态。
   四、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参与了对公司高管薪酬绩
效考核并审查其履职情况,以及高管薪酬方案的确定。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指导审计部开展多项内部审计工
作,监督各项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
露,协助公司制定和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并向董事会报告,配合监事会监
督检查活动。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运用各自擅长的经济、财务、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就公
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发表明确意见,
及时并充分地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
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此在董
事会会议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2.了解并掌握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涉及到规范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
解,通过学习提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
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3.严格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推动公司积极开展投
资者关系管理活动,扩展公司自愿信息披露工作,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进一步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4.认真审议公司季度、年度财务报表,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
性,财务报表是否严格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编制
予以重点关注。听取公司年度报告审计人员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重要审
计事项及审计策略及审计结果等情况的汇报,以确保公司的会计信息真
实、准确、及时、完整。
    六、其他事项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13 年度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没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也没有单独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公司在各方面为本人履
行职责给予了大力支持并提供了必要条件,使自己能够忠实地行使法律、
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司和股东,尤
其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独立董事:张宏
                                              2014 年 2 月 14 日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3 年度述职报告
                                    王汉民
各位股东及代表:
    作为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自任职以来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重要事项审
慎发表独立意见,努力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
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3 年度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了各次
会议,无委托和缺席情况。针对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
的会议材料,并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判断所需要的各类资料,主动了解公
司日常经营和运营情况,尽自己的专业能力,在了解、分析议案内容的基
础上,做出自己的独立判断。2013 年度,公司召开了两次股东大会,本
人列席了全部会议。
    2013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
议。
    2013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 通讯表决(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王汉民        6             2              4              0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应列席次数       现场列席(次)        缺席(次)
   王汉民          2                  2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13年1月25日,在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控股
股东山东海化集团向控股子公司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
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3年3月6日,在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上,本人对2012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与山东海化集团签订《相互提供产品及综合
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2012年度对外
担保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3 年 4 月 25 日,在董事会 2013 年第三次会议上,本人对核销
应收帐款坏帐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3 年 8 月 22 日,在董事会 2013 年第四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3 年 10 月 25 日,在董事会 201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上,本人对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3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到公司进行了实地调查和
了解,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经常
性联系,随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同时,主动关注报纸、网络等媒体
对公司的宣传和报道,能够及时知悉公司动态。
    四、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领导审计委员会积极指导公
司审计部开展各项内部审计工作,监督检查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执行情况,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协助公司制定和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并向董
事会报告,配合监事会监督检查活动。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参与了公司高管的提名与资格审
查,并就公司高管人员的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运用各自擅长的经济、财务、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就公
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发表明确意见,
及时并充分地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
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此在董
事会会议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2.了解并掌握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涉及到规范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
解,通过学习提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
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3.严格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推动
公司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扩展公司自愿信息披露工作,增强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
东的权益。
   4.认真审议公司季度、年度财务报表,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
性,财务报表是否严格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编制
予以重点关注。听取公司年度报告审计人员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重要审
计事项及审计策略及审计结果等情况的汇报,以确保公司的会计信息真
实、准确、及时、完整。
    六、其他事项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13 年度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没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也没有单独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公司在各方面为本人履
行职责给予了大力支持并提供了必要条件,使自己能够忠实地行使法律、
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司和股东,尤
其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独立董事:王汉民
                                           2014 年 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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