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文件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披露了《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具 体内容详见 2014 年 2 月 13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因笔误,该公告内容出现一处错误,特更正如下: 公告第一节原内容:\"现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未 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专项披露如下”,现更正为:“现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收购人以 及上市公司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专项披露如下”。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董事会对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2 月 14 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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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0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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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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