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
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和湖北证监局有关通知要求,对公
司及相关主体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自查,现就
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正在履行的承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在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关于股票锁定的承诺
1、承诺人: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承诺内容:自 2012 年 1 月 20 日起的未来 36 个月内不转让认
购的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 1660 万股股票。
3、承诺起始时间:2012 年 1 月 20 日。
4、承诺履行情况:截至目前,承诺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该
承诺仍在履行中。
二、上市以来,公司股东、关联方及公司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
要求的承诺或超过承诺履行期限而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