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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1-29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的两项立案稽查尚无结果,立案稽查结
果对公司2013年盈利情况可能产生影响。本业绩预告无法包含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立案稽查对公司2013年度盈利的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公司将
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2.公司自2012年4月14日起公告了19宗历史法律纠纷,对于部分法律纠纷公
司仍在与相关当事人协商,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要求,公司将按《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等相关
准则的要求对诉讼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因部分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无法确定,
公司尚无法准确预计公司2013年度盈利情况。如果相关法律纠纷导致公司2013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则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暂停上市,
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0月25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201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编号2013-068)中预计:公司2013年度业绩扭亏为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1万元—600万元。该业绩预告在特别提示中说明:“ 本业绩预告无法包含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立案稽查及相关法律纠纷对公司2013年度盈利的影响,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若就平安银行天津分行商票纠纷案、中国银行海门支行票据纠纷案、陈壮群
案、上海伊航证券投资咨询纠纷案、罗定市财政局合同纠纷案等5宗法律诉讼,
在公司2013年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公司与相关当事人协商均未获得成功、历
史问题均未得以解决,则公司2013年亏损扩大,业绩预告情况表如下: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亏 损 :17000 万 元 -20000 盈利:-4449万元
净利润               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
                     282.11 %-349.54%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约0.114-0.134元 盈利:-0.03元
    若就平安银行天津分行商票纠纷案、中国银行海门支行票据纠纷案、陈壮群
案、上海伊航证券投资咨询纠纷案、罗定市财政局合同纠纷案等5宗法律诉讼,
在公司2013年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公司与相关当事人均协商成功、历史问题
均得以解决,则公司2013年扭亏为盈,业绩预告情况表如下: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盈利:4500万元-6000万 盈利:-4449万元
净利润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01.15 %-234.86%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约0.030-0.040元 盈利:-0.03元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公司本业绩预告修正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公司于2013年10月25日发布的《2013年度业绩预告》中说明:“本业绩预告
无法包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立案稽查及相关法律纠纷对公司2013年度盈利
的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
务。”2013年12月25日,公司审计机构就公司19宗历史法律纠纷的会计处理出具
了意见(公告编号2013-081),根据审计机构出具的意见及公司2013年4季度经营
情况,公司对2013年10月25日发布的《2013年度业绩预告》进行了修正、说明。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
的2013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自2012年4月14日起公告了19宗历史法律纠纷,对于部分法律纠纷公
司仍在与相关当事人协商,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要求,公司将按《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等相关准则
的要求对诉讼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因部分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无法确定,公司尚
无法准确预计公司2013年度盈利情况。如果相关法律纠纷导致公司2013年度净利
润为负值,则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暂停上市,提醒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就平安银行天津分行商票纠纷案、中国银行海门支行票据纠纷案、陈壮群
案、上海伊航证券投资咨询纠纷案、罗定市财政局合同纠纷案等5宗法律诉讼,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仍在与相关当事人协商中,待协商有确定性结果,公司将及
时进行披露。
   4.公司董事会对因业绩预告修正带来的不便向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敬请投
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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