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事项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在
财务检查工作中,发现公司存在财务人员挪用工程款、可能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
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风险事项公
告如下:
一、公司报案事宜
公司在2013年度财务检查中发现,公司工程项目财务人员(以下简称“当事
人”)存在资金违规使用行为,并涉嫌职务犯罪。随即,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公安机关查明的主要事实及案件进展情况
经公安机关侦查,目前初步查明:当事人将公司约1524万余元项目工程款挪
用。目前案件正在侦查中。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案件目前处于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当事人尚在追捕中,因此可能存在上述
款项无法及时全部追回的可能,造成公司的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补救措施及内部问责
本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司将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若当事人构成犯
罪,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同时,根据公安机关侦查进展情况,公司将针对案件
相关人适时启动诉讼程序,尽最大努力降低公司损失。对于相关责任人员,公司
将按照内部问责制度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公司将深刻吸取此事件的教训,进一步加强公司内控管理,严格规范相关制
度流程。加大公司财务管控力度,提高审计监督力度,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