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4 年 1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于 2014 年 1 月 18 日以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 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曾泰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 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业务规模稳步增长,公司拟在未来的一年期间内(自 银行方面核准公司授信额度之日起计算),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拉萨分行申请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借款期限 内,公司将及时回笼资金,按期付息按期归还所借款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14-01-28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