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〇一四
年度第二次会议于 2014 年 1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 2014 年 1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何福龙董事长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
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向股东配售股份具体
比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协
商,同意公司以目前总股本 1,330,835,888 股为基数,将本次配股向全体股东配
售股份的具体比例确定为每 10 股配售 2.8 股,共计可配股份数量上限为
372,634,049 股。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
本变动,配股数量按照总股本变动的比例相应调整。
公司二〇一三年度配股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报备文件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〇一四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