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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1-22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
有关规定,作为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201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1066.33万元,均系直接投入承
诺投资项目, 其中温控器项目投入216.87万元、水加热生活电器项目投入365.25
万元、研发中心项目投入439.21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
户余额为12,765.98万元,其中,三个募投项目资金余额为3,238.91万元,超募
资金专户的余额为9,527.07万元。
     经核查,我们认为:201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
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们对2013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
     2013年度,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也不存在
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2013年12月31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公司未发生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
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2013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零。
     三、关于201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
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1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88,522.84元(合并报表),其中,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42,650.01 元,母公司按照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54,265.00元, 母公司可分配利润 1,388,385.01元。加上公司2012年未分配利
润48,359,011.16元,扣减2011年度已分配的16,000,000.00元,2012年度滚存未
分配利润32,359,011.16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
34,793,269.00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9,952,377.64元。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决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
公司2013年末总股本16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
(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28,800,000.00元。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
度分配。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订的,现金分红分别占当年度实现净利润(母公司报表)的1112.6%
和当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母公司报表)的82.77%,不会造成流动资金短缺,过
去12个月内没有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未来12个月没有募集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的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同
时又兼顾了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各项内部
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也符合公司目前生产
经营情况的需要,且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转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任德慧                杨运杰                   王 焱
                                                       2014年1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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