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1-22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风险提示
    公司自 2012 年 4 月 14 日起公告了 19 宗历史法律纠纷,对于部分法律纠纷公司
仍在与相关当事人协商,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要求,公司将按《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29 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等相关准则的要求
对诉讼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因部分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无法确定,公司尚无法准确
预计公司 2013 年度盈利情况。如果相关法律纠纷导致公司 2013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
则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暂停上市,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 国恒;证券代码:000594)已连续三个交易日
(2014 年 1 月 17 日、2014 年 1 月 20 日、2014 年 1 月 21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
离值累计超过 12%,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 5.4.3 条规定,属于股
票交易的异常波动。
    三、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
说明如下: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2014 年 1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权已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14-010 )根据公告所述,公司控股股东由深圳市国恒实业发
展有限公司变更为泰兴市力元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泰兴市力元投资
有限公司股东任元林。2014 年 1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泰兴市力元投资有限公司提
交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3、除本公告第三条第 2 项所列事项外,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
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对本公司有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事项。公司目前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票的行为,公司及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至少三个月内不筹划上述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
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7、自 2014 年 1 月 16 日起至今,公司披露的信息为:《停牌公告 》(公告编
号:2014-008 )、《股权变动公告 》(公告编号:2014-009 )、《关于公司控股权
已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暨复牌公告 》(公告编号:2014-010 )、《详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
    上述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
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
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其他提醒注意事项
    1、公司自 2012 年 4 月 14 日起公告了 19 宗历史法律纠纷,对于部分法律纠
纷公司仍在与相关当事人协商,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要求,公司将按《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29 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等相关
准则的要求对诉讼事项进行会计处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相关当事人的协商
仍在进行中,部分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仍无法确定。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5 日发
布了《关于子公司债务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4-002),根据该公告,公司承
诺将在 2014 年 1 月 31 日前披露公司审计机构对本次债务重组会计处理的确认意
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暂未收到审计机构的相关意见。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5
日发布了《阶段性自查结果公告》(公告编号 2014-003)披露了《风险承包协议》,
根据该公告,基于《风险承包协议》的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暂未收到审计机构的相关意见。因上述事项,公司尚无法准
确预计公司 2013 年度盈利情况。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