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4
年 1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 2014 年 1 月
16 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计 9 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宗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
序,并达到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以 7 票同意获得通过。公司董事韩
光武和李宗杰先生因担任关联方北京石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对本议
案回避表决。
根据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状况,2014 年公司预计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总
额不超过 7,000 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总额不超过 10,500 万元,向关联人提
供水电转供劳务总额不超过 400 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土地租赁收取租金 9.93 万
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14 年 1 月 22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以 9 票同意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14 年 1 月 22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