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 任。 2014年1月2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转来的国 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分配[2014]27号), 主要内容如下:一、原则同意中国海诚实施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二、原则同意中国海诚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计划的业绩考核目 标。 公司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尚需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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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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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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