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聘任莫洪彬先生担
任公司副总裁,分管新能源锂电池产业运营管理,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
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经审阅莫洪彬先生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之情
形以及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2、本次公司副总裁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经了解莫洪彬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
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4、同意聘任莫洪彬先生为公司的副总裁。
特此公告。
附件:莫洪彬先生简历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1 月 22 日
附件:莫洪彬先生简历
莫洪彬先生,男,36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对外经济
贸易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原外经贸部)台港澳地
区外经贸管理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莫洪彬先生本人持有 27.4
万股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莫洪彬先
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高管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