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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1-18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4 年 1 月 17 日上
午在北京温特莱中心 B 座 22 层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9 人,
代表股份 189,671,2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23%。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
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受董事长梁晓涛委托,本次会议由赵刚副
董事长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13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经本次股东大会批准,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聘期一年。
    经本次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支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
年度报酬人民币 58 万元(包括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审计和内部控
制审核),并承担审计期间审计人员差旅费。
    同意:189,671,29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公司聘请的广大律师事务所刘碧华律师、许子翔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开,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审查和验证,认为:本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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