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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1-17
债券代码:122139     债券简称:11 洪水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没有补充新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月16日9: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15,246,198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4.92
     (三)、大会主持及表决方式
    1、会议召集人: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克一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
                4、本次会议的召集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九人,出席六人,独立董事李良智因公出差未能亲
       自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万义辉、潘贤林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
       会议;公司在任监事三人,出席二人,监事杨麟顺因其他公务未能亲
       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康乐平先生和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海若先生、罗小平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的议题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了公司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四个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单位:股
                                                                                                     是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否
                       议案内容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通
                                                                (%)           (%)             (%)
                                                                                                     过
       关于制定《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业独立
 1                                                115,246,198   100     0      0      0        0     是
       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关于聘请洪城水业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
 2                                                115,246,198   100     0      0      0        0     是
       案
       关于聘请洪城水业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                                                115,246,198   100     0      0      0        0     是
       的议案
       关于修订《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4                                                115,246,198   100     0      0      0        0     是
       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胡海若律师、罗小平律师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二)、《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三)、《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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