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2139 债券简称:11 洪水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没有补充新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月16日9: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15,246,198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4.92
(三)、大会主持及表决方式
1、会议召集人: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克一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
4、本次会议的召集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九人,出席六人,独立董事李良智因公出差未能亲
自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万义辉、潘贤林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
会议;公司在任监事三人,出席二人,监事杨麟顺因其他公务未能亲
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康乐平先生和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海若先生、罗小平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的议题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了公司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四个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单位:股
是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否
议案内容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通
(%) (%) (%)
过
关于制定《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业独立
1 115,246,198 100 0 0 0 0 是
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关于聘请洪城水业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
2 115,246,198 100 0 0 0 0 是
案
关于聘请洪城水业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 115,246,198 100 0 0 0 0 是
的议案
关于修订《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4 115,246,198 100 0 0 0 0 是
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胡海若律师、罗小平律师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二)、《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三)、《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