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拟为其全资子公司湖南宜化化工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宜化”)向新韩银行长沙分行 3000 万元贷款授
信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此项议
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湖南宜化 3000
万元贷款授信提供担保,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履行了相关的审
批程序,无违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为
湖南宜化向新韩银行长沙分行 3000 万元贷款授信提供担保。
本次对外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此项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
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湖南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湖南省冷水江市禾青镇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世杰
成立日期:2007年7月26日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湖南宜化的
资产总额为 86,372.25 万元,负债 56,267.64 万元,所有者权益
30,104.61 万元;2012 年湖南宜化实现营业收入 102,363.34 万元,
净利润 243.61 万元。
上述被担保公司无重大仲裁、诉讼情况发生。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新韩银行长沙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届
满之日,共 12 个月。
4、担保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为湖南宜化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
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 号)的规定,且上述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
能力。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后,本公司将与相关债权人签署担
保协议,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本公司对该债权人的偿还承担连带责
任。
综上所述,本公司为湖南宜化 3000 万元贷款授信提供担保是可
行的,该公司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自身能够偿还所借贷款。上述担
保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
530,57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6.35%,其中:对
外实际担保金额(含公司子公司相互担保的金额)为 79,800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99%;对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
450,778 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3.37%。无逾期担保
六、其他
本次担保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担保的审议、协议签署和其他
进展或变化情况。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四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