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于 2014 年 1 月 13 日下午 4:00 在公司会议室(上海市新
闸路 921 号 2 楼)召开,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参股企业上海
华拓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本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和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现持有上海华拓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拓公司”)股权 6,750,608 股权(占华拓公司总股本 3.95%),持股比
例相对较低,无法改变华拓公司股权拟整体转让的决策。转让价格是
以参考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截至 2013 年 11 月 30 日经审计评估的
资产为基础,根据收购方誉衡药业与华拓公司谈判结果,参考其经营
现状、后续发展潜力等因素,结合转让过程中的风险控制,最终确定
采用不参与业绩承诺的方式,以每股 5.97 元的价格一次性转让公司
所持有的共计 6,750,608 股权(占华拓公司总股本 3.95%)的转让方案
和价格。
2、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交易
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于拟转让参股企业上海华拓医
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王天东
蔡鸿生
黄林芳
2014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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