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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1 月 2 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
于 2014 年 1 月 10 日在公司十八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施敏秀监事长
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同意公司出让福州丰富房地产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提高资产使用率、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地发展,同意将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中侨(福建)房地产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丰富公司 35%股权以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
福州中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述资产出让价格合理,不存在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4 年计划进行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
件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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