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名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3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
近日,公司收到《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名称的函》,内
容为: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
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财会[2010]12号)文件精神,以及财政部、中国证
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经湖北
省财政厅鄂财会发(2013)25号文件批复,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转
制为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自2014年元月一日起正式启
用新的事务所名称——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国资委《关于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业务延续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17 号),众环海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原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合同,或与客户续签
新的业务合同,不视为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不需要召开股东大会
或履行类似程序对相关事项作出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