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津国恒”) 接到股东深圳市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国恒”)通知,因平 安银行天津分行商票纠纷案(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3-029),深圳国恒持有的天津国恒无抵押无限售流通股 15,517,300 股,已被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卖出。 因本次股权变动,深圳国恒持有的天津国恒股票数量从 204,773,235 股变为 189,255,935 股;相应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 13.71%变为 12.67%,深圳国 恒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七日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动公告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14-01-08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