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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修订)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1-07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
                            (修订)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
择机发行。
    2、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3,000 万股(含 3,000 万股)。
在本次发行前,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
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
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受权人根据实际
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
量。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当代科技”)、武汉创时新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一投资”)
和其他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
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条件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等,发行对象合计不超过
10名。除当代科技、新一投资外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本次
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或董事会受权人在股东大会授权范
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当代科技拟认购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股票发行总
量的10%,并保证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其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地位发生变
化;新一投资拟认购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股票发行总量
的10%,且不高于20%;本次发行的剩余股份将向其他符合中国证监
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上述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5、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6、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2014 年 1 月 7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
价格不低于 14.45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
 根据除当代科技、新一投资外的其他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循
 价格优先原则,由董事会或董事会受权人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当代科技、新一投资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接
 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
       7、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2,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保康九路寨生态旅游区项目       11,100            8,100
 2          崇阳浪口温泉度假区景区项目      18,500           17,700
 3         南漳三特古兵寨文化旅游区项目     10,300            6,300
 4                 偿还银行贷款              6,000            6,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2,220            2,220
                      合 计                 48,120           40,320
       募集资金原则上将按上述项目顺序投入。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将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
 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调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
 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
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公
司将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当代科技、新一投资所认购股票的限售期
为三十六个月,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股票的限售期为十二个月,限售
期均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
共享。
   10、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
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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