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2014 年 1 月
6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 1 月 22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 1 月 21 日—2014 年 1 月 2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4 年 1 月 22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 年 1 月 21
日 15:00—2014 年 1 月 22 日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5. 股权登记日:2014 年 1 月 20 日(星期一)。
6.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 .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 出席对象:
(1)截至 2014 年 1 月 2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 483 号 1 号楼八楼
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修订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数量
2.2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4 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
2.5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3.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及
关联交易的议案》;
4. 《关于修订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修订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6.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14 年 1 月 7 日 巨 潮 资 讯
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以上议案均不采用累积投票制。
股东大会就上述议案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4 年 1 月 21 日 9 :00—11: 30、 13 :30—17: 00
3.登记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 483 号 1 号楼董事会秘书处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
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
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
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
《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 2014
年 1 月 21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来信请于信封注明“股
东大会”字样。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 .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59;
2.投票简称:三特投票;
3.投票时间:2014 年 1 月 22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三特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
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
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
会议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 2 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
元代表对议案 2 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 元代表议案 2 中子议
案 2.01,2.02 元代表议案 2 中子议案 2.02,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
议案内容 委托价格
序号
总议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 100 元
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1.00 元
《关于修订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2 2.00 元
案》
2.01 发行数量 2.01 元
2.02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2 元
2.0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3 元
2.04 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 2.04 元
2.05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2.05 元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
3 3.00 元
认购合同>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4 《关于修订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4.00 元
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修订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
5 5.00 元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
6 6.00 元
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
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 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
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
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
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
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 1 月 21 日 15:00,
结束时间为 2014 年 1 月 22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
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
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
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
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璇 孟妍
联系电话:027—87341812、87341810
传真:027—87341811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 483 号 1 号楼董事会秘书处
邮编:430072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 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1 月 7 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武汉
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
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表决指示:
(说明:在各“表决意见”栏中,赞成用“√”表示;反对用“×”表示;弃
权用“○”表示。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议案
议案内容 表决意见
序号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修订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2
案》
2.01 发行数量
2.02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4 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
2.05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
3
认购合同>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修订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
4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修订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
5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
6
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
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