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聘会计师事务所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本公司 2013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
2014 年 1 月 6 日,公司收到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函》,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
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复,华普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已完成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工作,
并更名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规定,转制后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继续履行原
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合同。本次转制更名不涉及主体资格变更,不属于更换或者
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因此,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名称变更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不属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公司
不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或履行其他程序对此事项做出决议。
特此公告。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