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接审计机构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更名公告,该公告主要内容为:
根据《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
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财会[2010]12 号)文件精神,以及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
问题的通知》规定,经湖北省财政厅鄂财会发(2013)25 号文件批
复,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转制为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启用新的事务所名称--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国资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证券资格会计师
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业务延续问题的通知》
(财会[2012]17 号)精神,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履行原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业务合同,或与客户续签新
的业务合同,不视为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原会计师事务所
客户不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或履行类似程序对相关事项作出决议。
据此,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为“众环海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不属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特此公告!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