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 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续
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2014 年
1 月 2 日,公司收到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关于名称变更的通
知函,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
普通合伙形式的暂时规定>的通知》的规定,经北京财政局批复,华普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已完成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转制工作,并更名为华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规定,转制后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继续履行原
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合同。本次转制更名不涉及主体资格变更,不属于更换或者
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公司聘请的 2013 年度审计机构名称变更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特此公告。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