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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贷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1-03
   轻纺城委托贷款公告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 2014—002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绍兴县中国轻纺城运输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
运输实业公司)、绍兴县钱清小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城
市建设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向运输实业公司贷款两笔各2亿元,向小城市
建设公司贷款4亿元,上述委托贷款共计8亿元。
    ●委托贷款期限:向运输实业公司的两笔贷款期限分别为自2013
年12月30日起至2014年12月10日止和自2013年12月30日起至2015年
12月10日止,向小城市建设公司的贷款期限为自2013年12月30日起至
2014年12月10日止。
    ●贷款利率:向运输实业公司的两笔贷款分别为年利率7.2%和
8.6%,向小城市建设公司的贷款为年利率7.2%。
    ●担保:绍兴县滨海工业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
开发投资公司)为上述三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1、公司委托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浙商
银行绍兴分行)向运输实业公司提供2亿元贷款,用于柯桥区城区范
围内的道路养护。就本笔委托贷款事宜,公司与浙商银行绍兴分行、
运输实业公司签署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委托贷款期限自2013年
12月30日起至2014年12月10日止,委托贷款年利率为7.2%。本次委托
贷款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度末的20日,如贷款本金的偿还日不在
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轻纺城委托贷款公告
    2、公司委托浙商银行绍兴分行向运输实业公司提供2亿元贷款,
用于柯桥区城区范围内的道路养护。就本笔委托贷款事宜,公司与浙
商银行绍兴分行、运输实业公司签署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委托
贷款期限自2013年12月30日起至2015年12月10日止,委托贷款年利率
为8.6%。本次委托贷款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度末的20日,如贷款
本金的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3、公司委托浙商银行绍兴分行向小城市建设公司提供4亿元贷
款,用于钱清小城市建设。就本笔委托贷款事宜,公司与浙商银行绍
兴分行、小城市建设公司签署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委托贷款期
限自2013年12月30日起至2014年12月10日止,委托贷款年利率为
7.2%。本次委托贷款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度末的20日,如贷款本
金的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二)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3年12月23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和开展委托贷款业务的提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利
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购买不以股票以及无担保债券为主要
投资品种的理财产品(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或通过金
融机构开展委托贷款业务,投资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50%,在投资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为提高公司自有
资金投资效率,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
品余额为3.8亿元,委托贷款余额为8亿元,上述两项合计为11.8亿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91%。
    上述三笔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借款方基本情况
    1、绍兴县中国轻纺城运输实业总公司:公司成立于 1994 年 1 月
   轻纺城委托贷款公告
6 日,住所在柯桥金柯桥大道 306 号;法定代表人为陈耀东;注册资
本为壹亿零伍佰万元;企业类型属于国有企业;企业主要经营范围:
普通货物运输,交通道路建设工程、城市基础设施、旧城改造,道路
建设投资、开发,公益性项目投资、开发,公路养护、绿化养护、路
灯维护,物业管理,广告经营。
    股东为柯桥区交通运输局(出资比例100%)。
    运输实业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2012年底,资产总额为521,708,803.06元,所有者权益为
115,193,963.36元;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694,538.25元(经审计)。
    截止2013年11月30日,资产总额为518,899,448.42元,所有者权
益 为 112,386,211.40 元 ; 2013 年 1 月 1 日 至 11 月 30 日 实 现 净 利 润
192,023.01元(未经审计)。
     2、绍兴县钱清小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8 月
27 日,住所在钱清镇政府内;法定代表人为陶小松;注册资本为伍
仟万元;企业类型属于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主要经营范围:水利设施
建设、办公服务、房屋租赁及货物仓储服务,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城
市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建设投资,房屋拆迁。
    主要股东为绍兴钱清纺织服装产业集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出
资比例60%)和绍兴县钱清城镇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0%)。
    小城市建设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2012年底,资产总额为201,667,665.76元,所有者权益为
135,173,766.76元;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9,990,434.80元(未经审
计)。
    截止2013年11月30日,资产总额为474,330,743.20元,所有者权
益 为 72,836,844.20 元 ; 2013 年 1 月 1 日 至 11 月 30 日 实 现 净 利 润
2,665,077.44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方基本情况
    绍兴县滨海工业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25
日,住所在马鞍镇长虹闸;法定代表人为蒋伏凉;注册资本为壹亿贰
  轻纺城委托贷款公告
仟万元;企业类型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企业主要经营范
围:城市基础设施、公益性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物业管理,拆
迁安置房开发、经营。
    滨海开发投资公司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市场
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83,403,4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35.19%)的母公司绍兴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滨海开发投资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2012年底,资产总额为5,269,898,933.58元,所有者权益为
2,425,659,171.79元;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684,318.62元(经审计)。
    四、委托贷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利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通过金融机构开展委托
贷款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2、公司内控制度较为完善,能有效规避投资风险。
    五、公司累计委托贷款情况
    除上述三笔委托贷款外,目前公司无其他委托贷款。
    六、备查文件
    1、《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委托代理协议》
    2、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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